關于開展城鄉居民養老金領取資格認證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
60周歲以上領取城鄉居民養老金人員:
為規范管理,有效遏制社會保險基金流失,及時準確掌握領取養老金待遇人員的動態信息,根據甘人社通〔2011〕386號、甘社保發〔2018〕81號文件精神,現將開展養老金資格認證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認證范圍
參加我縣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,且已按月領取養老金,并由縣居保中心發放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(城鎮職工及機關事業單位的離退休人員不在認證范圍)。
二、認證時間
2020年度的資格認證工作,已于2020年12月份全面啟動,至2021年2月底結束,希望廣大領取養老金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積極進行資格認證,逾期未認證的,將于3月1日起按規定暫停發放養老金。今后,每半年自行通過手機進行資格認證一次,逾期未認證的,將按規定暫停發放養老金。
三、認證方法
1、手機認證:為方便全縣城鄉居民養老金享受人員順利進行認證,支持和配合抗疫常態化的部署,請盡量通過手機下載或掃描下方二維碼安裝“甘肅人社認證”APP生物識別認證系統,按照系統提示的操作步驟完成自助認證,本系統無認證人數限制。
2、現場認證:本縣居住人員,也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,到所居住的鄉(鎮)進行認證(因年老患病行動不便、且沒有親友協助手機認證的老人,可與所居住的鄉(鎮)聯系,由工作人員上門辦理認證手續);也可到縣居保中心(縣政務服務大廳二樓)進行認證。
四、其他說明
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人員死亡或判刑收監后,其親屬應及時前往待遇領取在地鄉(鎮)辦理相關手續。如未及時辦理有關手續,發現虛報、瞞報、涉嫌冒領社保基金的情況,我們將依法追回多領的養老金。
附:甘肅省人社生物識別身份認證系統手機APP認證步驟
永靖縣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中心
2020年12月30日